吉林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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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况。根据《合同法》第52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5条规定和其他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政策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况。
根据《合同法》第52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5条规定和其他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政策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