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律法规1
吉林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起诉状的要点
吉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遗嘱继承吗?
吉林继承人有什么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吉林本人亲笔遗嘱有效吗
吉林遗嘱是否可以提确认之诉
吉林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
吉林怎么确定法定继承人
吉林财产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吉林继承法债务是否继承
吉林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土地吗
吉林继子有权继承后爸的遗产吗
吉林孙子不能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吗
吉林已故子女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吉林未成年是否可以继承房产
吉林遗嘱与法定继承的关系
驳回上诉的诉讼案件是可以要求法院退还相应的上诉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驳回上诉的诉讼案件是可以要求法院退还相应的上诉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