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律法规1
吉林房屋买卖可以代办吗
吉林房地产不得转让情形是什么
吉林公证能证明房产所有权吗
吉林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吉林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否能买卖
吉林房屋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吉林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吉林房屋买卖中介法律责任是什么
吉林什么情况下房产不得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必须
吉林小产权房出现一房多卖怎么办
吉林房产继承公证,被继承人必须到吗
吉林房子已经签了买卖合同可以违约吗
吉林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开发商怎么赔偿
吉林合同规定违约金合法吗
吉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有记录。因为将房产抵押给他人,通常房产证上会有抵押专用章的盖章,表明该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房子贷款还清之后,借款人要到房管局办理撤掉抵押登记,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会盖上撤掉抵押登记的印章,表明房子已经解除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吉林房产纠纷律师
有记录。因为将房产抵押给他人,通常房产证上会有抵押专用章的盖章,表明该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房子贷款还清之后,借款人要到房管局办理撤掉抵押登记,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会盖上撤掉抵押登记的印章,表明房子已经解除抵押。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吉林房产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