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律法规1
吉林房屋买卖可以代办吗
吉林房地产不得转让情形是什么
吉林公证能证明房产所有权吗
吉林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吉林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否能买卖
吉林房屋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吉林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吉林房屋买卖中介法律责任是什么
吉林什么情况下房产不得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必须
吉林小产权房出现一房多卖怎么办
吉林房产继承公证,被继承人必须到吗
吉林房子已经签了买卖合同可以违约吗
吉林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开发商怎么赔偿
吉林合同规定违约金合法吗
吉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房产的起始购入时间,严格来讲应该从购房人凭正本的房屋买卖合同,在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即所属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备案并缴纳契税的当天算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吉林房产纠纷律师
房产的起始购入时间,严格来讲应该从购房人凭正本的房屋买卖合同,在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即所属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备案并缴纳契税的当天算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吉林房产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