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律法规1
江西房屋买卖可以代办吗
江西房地产不得转让情形是什么
江西公证能证明房产所有权吗
江西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江西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否能买卖
江西房屋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江西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江西房屋买卖中介法律责任是什么
江西什么情况下房产不得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必须
江西小产权房出现一房多卖怎么办
江西房产继承公证,被继承人必须到吗
江西房子已经签了买卖合同可以违约吗
江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开发商怎么赔偿
江西合同规定违约金合法吗
江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买二手房没有过户,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从产权认定来说,还属于原房主。《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买二手房没有过户,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从产权认定来说,还属于原房主。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
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