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律法规1
江苏破坏耕地罪量刑标准
江苏缓刑是否影响工作
江苏党员醉驾是不是要从重处罚
江苏诈骗20万判刑多长时间
江苏过了缓刑期又犯罪
江苏酒后驾驶肇事逃逸找人顶包一起怎么判
江苏挣差价犯法吗
江苏诈骗三十万判几年
江苏被诈骗到老挝可以回来嘛
江苏传播虚假消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江苏销售劣药罚款多少
江苏被打还击算正当防卫吗
江苏质量不合格产品赔偿标准
江苏当事人申请司法拘留法院一般会怎么做
江苏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包括
诉讼时效抗辩权对人的效力具有相对性,被告之一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对其他被告不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诉讼时效抗辩权对人的效力具有相对性,被告之一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对其他被告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