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律法规1
湖北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起诉状的要点
湖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遗嘱继承吗?
湖北继承人有什么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湖北本人亲笔遗嘱有效吗
湖北遗嘱是否可以提确认之诉
湖北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
湖北怎么确定法定继承人
湖北财产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湖北继承法债务是否继承
湖北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土地吗
湖北继子有权继承后爸的遗产吗
湖北孙子不能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吗
湖北已故子女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湖北未成年是否可以继承房产
湖北遗嘱与法定继承的关系
新婚姻法共同债务有以下表现形式:1、夫妻共同所经手的债务,或一方经手所借但确是用于家庭开支的债务;2、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的,即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借款所负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湖北离婚律师咨询
新婚姻法共同债务有以下表现形式:
1、夫妻共同所经手的债务,或一方经手所借但确是用于家庭开支的债务;
2、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的,即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借款所负债务。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湖北离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