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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时间:202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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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

一、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

二、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四、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五、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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