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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被家暴能起诉离婚吗
时间: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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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长期家暴,女方可以直接向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1、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的复印件、子女的身份信息;2、起诉状;3、婚后夫妻感情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报警回执、医院验伤报告等;婚内家暴的,经过调解无效一方坚持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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