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律法规1
湖北房屋买卖可以代办吗
湖北房地产不得转让情形是什么
湖北公证能证明房产所有权吗
湖北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湖北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否能买卖
湖北房屋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湖北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湖北房屋买卖中介法律责任是什么
湖北什么情况下房产不得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必须
湖北小产权房出现一房多卖怎么办
湖北房产继承公证,被继承人必须到吗
湖北房子已经签了买卖合同可以违约吗
湖北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开发商怎么赔偿
湖北合同规定违约金合法吗
湖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