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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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他项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款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他项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款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