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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宅基地可以变更土地性质吗
时间: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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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能改变,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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