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律法规1
黑龙江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黑龙江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黑龙江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黑龙江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黑龙江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黑龙江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黑龙江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黑龙江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黑龙江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黑龙江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黑龙江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黑龙江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黑龙江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黑龙江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黑龙江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