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律法规1
黑龙江房屋买卖可以代办吗
黑龙江房地产不得转让情形是什么
黑龙江公证能证明房产所有权吗
黑龙江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黑龙江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否能买卖
黑龙江房屋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黑龙江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黑龙江房屋买卖中介法律责任是什么
黑龙江什么情况下房产不得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必须
黑龙江小产权房出现一房多卖怎么办
黑龙江房产继承公证,被继承人必须到吗
黑龙江房子已经签了买卖合同可以违约吗
黑龙江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开发商怎么赔偿
黑龙江合同规定违约金合法吗
黑龙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应注意的问题:出租房的主体资格;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约定房屋修缮责任;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应注意的问题:出租房的主体资格;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约定房屋修缮责任;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