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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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误工费,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时规定法,未按时支付工资就得支付经济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有误工费,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时规定法,未按时支付工资就得支付经济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