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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离婚后前妻的子女能分财产吗
时间:202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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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离婚是结婚的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涉及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分割,以及孩子的监护权、抚养费问题,一般不会涉及第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和债务等问题协商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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