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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有什么条件
时间:202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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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要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起诉的一方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另外,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当事人双方在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存在争议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作为居中的裁判者依法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裁判。如果法院通过审判认为当事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的条件,一般会作出离婚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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