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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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以下区别: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3、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不一样。《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b>,</b>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三百八十一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以下区别:
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
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
3、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不一样。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b>,</b>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八十一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