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法律法规1
迪庆房屋买卖可以代办吗
迪庆房地产不得转让情形是什么
迪庆公证能证明房产所有权吗
迪庆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迪庆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否能买卖
迪庆房屋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迪庆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迪庆房屋买卖中介法律责任是什么
迪庆什么情况下房产不得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必须
迪庆小产权房出现一房多卖怎么办
迪庆房产继承公证,被继承人必须到吗
迪庆房子已经签了买卖合同可以违约吗
迪庆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开发商怎么赔偿
迪庆合同规定违约金合法吗
迪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5、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5、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